茅于轼 人文经济学会理事长
大家都可以看到,我们从1978年改革以来,我们国家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进步。我想,这个进步就是制度变革的作用。我们一步一步在
用好的制度代替不好的制度,我相信,这个过程还会持续下去,我们的制度会变得越来越好。
什么是好的制度?
那么,什么是好的制度?好制度和坏制度区分的标准在哪里?
我认为,好的制度是平等保护所有人基本权利的制度。在基本权利的范围内,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该同样地得到承认和保护。所以,在基本权
利的范围内,我们不能通过侵犯一部分人的利益来实现另一部分人的利益,否则就是不平等。
我们常说的少数人的利益要服从多数人的利益,意思是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。这是错误的,没有道理的。不能让他们为多数人而牺牲。少
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的话,听起来好像讲得通。这往往是因为自己属于多数,不需要自己作出牺牲,因而表示同意。但是如果不保护少数人
,说不定多数中的人,在另外一种分类时忽然变成了少数;在某种情况下自己属于多数,换了一种情况就可能变成少数。不能因为是少数,利
益就可以随便被侵犯。解放以来的历次运动都说是打倒一小撮,保护大多数。大家把自己列为大多数之中,没想到,斗来斗去,最后全都变成
了那一小撮。少数服从多数,只有在不涉及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可以行得通。即使在这种情况下,也必须尽量照顾到这少数人的利益。在基本权
利的范围内,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该同样地得到承认和保护。比如我们没有理由用举手表决的方法,剥夺一个人的自由,也不能因为民愤极大
而将某人处死。这些行为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可以实施。
按照上面的这个区分标准,我们可以看到经济适用房政策就是个不好的制度。因为它不平等,有些人可以买,有些人不能买。虽然给买经济适
用房的人制定了各种限制条件,但是很多有钱的人却在里面钻空子,用低于市场上商品房的价格购买,而不能钻空子的人只好去买高价的商品
房。即使严格执行标准,没有人钻空子,那么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人也并不是真正贫困得需要帮助的人,因为至少他还买得起经济适用房。当
然,他可能买不起市场上的商品房,但是暂时买不起他还可以租房,等有钱了再去买商品房。现在政府又推出“限价房”,这个政策也不太好
,和经济适用房是一样的道理。我这样说,和我们“居者有其屋”的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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