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狐财经: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债台高筑,没钱又不肯节流,所以开始打民营企业的主意了。新出台的“新36条”,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,鼓励民资投资。但真正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是什么?像“新36条”这种条例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呢?
刘胜军:首先我觉得 “新36条”解决不了问题。为什么?因为政府出台“新36条”其实就表明政府没有决心去面对问题,因为如果有决心面对问题的话,你就应该把老36条落实,既然老的不行,你凭什么出台一个新的呢?这个本身就是很不尊重自己的做法。
对中国的民营资本而言,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一个机会公平,因为市场经济最精髓的一点其实就是公平竞争,结果反而不重要,因为竞争的结果一定会有人成为比尔盖茨,有的人将会破产,这个不重要,只要过程是公平的。现在民营企业明显受到不公平待遇,这个不公平既有显性的,也有很多隐性的。比如说央企垄断了很多行业,很多行业民营企业不能够进入,或者说有很多“玻璃门”、“弹簧门”,你撞不进去,民营企业在发展上,就受到很大的限制。
另外一个很重要是隐性的障碍,比如说融资权对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很重要的,但是民营企业融资上天生就是有劣势的,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难,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它。而国有企业都是银行追着给钱,像宝钢这些企业,一方面当然是因为这些公司比较大,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政治因素和体制因素。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说,有的比较大型的民营企业,也许平时银行也愿意给贷款,因为它发展比较好。但是一遇到问题的时候,银行不仅不会帮忙,甚至马上要回贷款,把它逼入墙角。而国有企业不会这样,国有企业再烂,亏再多的钱,政府也会给兜底,同样是企业,地位不一样,待遇就冰火两重天了。
天则经济研究所曾经做过一个非常深入的报告,认为这么多年国企的盈利都是虚的,国企其实没有盈利,国企的利润事实上得益于很多不公平因素。比如说它们获得的信贷资金是优惠的,税收总是被减免,土地价格非常低的,甚至很多是免费的,有非常多的因素,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,国企享受了非常低的成本,最终体现出来是有利润,但其实是不公平竞争的结果。
所以说,对于民营企业,不需要扶植,只要不歧视就行。在中央的决定、有关的文件里面写得都很好,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民营企业还是二等公民,甚至说还面临一个很大的威胁,就是不安全感。在目前运动式和选择性执法的环境下,民营企业家就感到自己非常脆弱。他 |